人民網北京11月30日電(記者 孟哲)長江禁捕是為全局計、為子孫謀的重要決策。為提升長江流域漁政執法監管能力,確?!敖麧O令”落實落地,近日,農業農村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財政部就推動建立長江流域漁政協助巡護隊伍(以下簡稱“協助巡護隊伍”),提出了具體意見。
意見指出,發揮退捕漁民熟悉水情魚情優勢,通過組建規模適度、架構合理的協助巡護隊伍,切實加強長江流域漁政執法能力建設,滿足常年禁捕新形勢新任務需要,確保長江禁捕取得扎實成效。
意見表示,創新漁政執法監管機制,構建新時期專管與群管結合的執法監管體系,全面適應長江流域常年禁捕新形勢新要求,把“共抓大保護、不搞大開發”的有關要求落到實處。
意見明確,協助巡護隊伍是漁政執法管理的重要輔助力量。協助巡護隊伍不具備執法資格,但在執法人員帶領下,可以協助對非法捕撈案件現場進行證據收集和臨時處置,及對涉案人員進行初步問詢檢查。
在協助巡護人員招聘錄用和管理方面,意見指出,優先招錄熟悉水情漁情且無非法捕撈記錄的退捕漁民,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并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的,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。按照“誰招聘、誰使用、誰管理”原則,加強對協助巡護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。
意見明確,協助巡護人員工資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健全完善協助巡護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。根據執法需求提供必要的船艇、車輛以及取證、通訊和安全防護等設施裝備。